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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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废止)

公安部


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
公安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特制定本基准。
第二条 本基准所称农用运输车分为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两种。
三轮农用运输车是指发动机为柴油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质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四轮农用运输车是指发动机为柴油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质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第三条 本基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农用运输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核发准予上道路行驶号牌与行驶证的技术标准。

第二章 三轮农用运输车
第四条 车辆的认定标记。
(一)商标或厂牌标志应设在车身前部易见部位。
(二)车辆金属铭牌应标明厂牌型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功率、总质量、载质量、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和厂名,并固定在易见部位。
(三)发动机、底盘的编号应分别打印在发动机气缸体和车架易见部位,字体高度应大于7mm。
第五条 驾驶室只准乘坐驾驶员一人。
第六条 载质量按审定的吨位核定。
第七条 车辆外廓长、宽、高分别不大于4m、1.5m、2m。
第八条 车辆空载状态时,左右侧倾稳定角应大于25°。
第九条 发动机起动性能良好,运转正常,熄火装置有效,便于操作。
第十条 转向系。
(一)方向把应操纵轻便灵活,不得有摆振、阻滞或其他异常现象。
(二)转向系应有转向限位装置,向左或向右最大转角均不得超过45°。
(三)转向系各部位应安装牢固,锁止可靠,无裂纹和其他损伤,转向时各部件不得发生刮碰。
(四)最小转向圆直径不大于7m。
第十一条 制动系。
(一)应有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操纵装置。
(二)车辆空载状态,车速20km/h,在附着系数为0.7的平坦水泥或沥青路面上进行紧急制动时,踏板力不大于700N,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跑偏量不大于80mm。
用检测制动力设备检验制动效能时,承载轴的制动力应大于轴荷的60%;左右制动力差不大于轴荷的8%。
(三)驻车制动装置应能使车辆空载时在20%的坡道上稳定停放。
用检测制动力设备检验驻车制动效能时,在车辆空载状态下制动力应不小于整车质量的20%。
第十二条 照明、信号装置、仪表及其他设备。
(一)应有前照灯、前位灯、后位灯,转向灯、制动灯、号牌灯和反射器等装置。
(二)前照灯远、近光可以变换,近光要防眩目。
(三)前照灯远光灯的发光强度不小于8000cd。
(四)应有发电机、蓄电池、电流表等设备和仪表。
(五)嗽叭声级在车前2m,离地面高1.5m处测量为90至105db(A)。
(六)各种照明、信号装置、仪表应安装牢固,工作可靠。
第十三条 其他。
(一)车辆的任何部位不允许有使人致伤的尖锐突起物。
(二)车厢前端应有安全架。有驾驶室的,其高度应高出驾驶室;无驾驶室的,其高度应高出驾驶员座垫平面0.8至1m。
(三)车辆应有前后号牌安装架。有驾驶室的,前号牌安装架应设在驾驶室正面;无驾驶室的,前号牌安装架应设在车厢正面右侧。后号牌架应安装在车架后面中间或左侧。
(四)驾驶室挡风玻璃应用认证合格的安全玻璃,并有自动刮水器。
(五)驾驶操纵件应布置合理,保证驾驶员正常操作。
(六)左右各设置一面后视镜。
(七)发动机动力传动装置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八)轮胎型号应与载质量相匹配:前轮胎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mm,后轮胎花纹深度不得小于2mm。
(九)车厢、车架、车桥、悬架、轮毂、轮辋等部件无开焊、裂纹;铆钉、螺栓应齐全并联结可靠。
(十)车身应无掉漆、锈蚀现象。
(十一)除后视镜外,其他部件不得超出车身。
第十四条 车辆排放及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 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第三章 四轮农用运输车
第十六条 车辆的认定标记。
(一)商标或厂牌应设在车身前部易见部位。
(二)车辆金属铭牌应标明厂牌型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功率、总质量、载质量、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和厂名,并固定在易见部位。
(三)发动机和底盘编号应分别打印在发动机气缸体和车架易见部位,字体高度应大于7mm。
第十七条 驾驶室前排座乘坐两人的,座位长度应不小于1200mm;驾驶室后排座乘人,每一人座位宽不小于400mm。
第十八条 载质量按审定的吨位核定。
第十九条 车辆外廓长、宽、高分别不大于5.5m、2m、2.5m。
第二十条 发动机起动性能应良好,运转正常,熄火装置有效。
第二十一条 转向系。
(一)方向盘设在左侧并转动灵活,操作轻便。方向盘自由行程不大于30°。
(二)转向轮不得有摆振或其他异常现象。转向系应有自动回正能力。转向时各部件不得发生刮碰。
(三)最小转向圆直径不大于11m。
(四)前轮侧滑量不大于5m/km。
第二十二条 制动系。
(一)有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
(二)行车制动应采用双管路制动。
(三)车辆在空载状态,车速30km/h,在附着系数为0.7平坦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进行紧急制动时,踏板力不大于600N,制动距离应不大于6.5m,跑偏量不大于80mm。
用检测制动力设备检验制动效能时,空载状态下,前、后轴的制动力应分别不小于前、后轴轴荷的60%,左右轮制动力差应分别不大于前、后轴轴荷的5%和8%。
(四)驻车制动装置应能使车辆空载时在20%的坡道上稳定停放。
用检测制动力设备检验驻车制动效能时,车辆空载状态下制动力不小于整车质量的20%。
第二十三条 照明、信号装置、仪表和其他设备。
(一)前照灯、前位灯、后位灯、转向灯、制动灯、号牌灯、反射器等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前照灯应有远、近光变换性能,近光要防眩目。
(三)前照灯远光灯的发光强度应大于10000cd。
(四)应有发电机、蓄电池、电流表、车速表等设备和仪表。
(五)嗽叭声级在车前2m,离地面高1.5m处测量为90至105db(A)。
第二十四条 其他。
(一)车辆的任何部位不允许有使人致伤的尖锐突起物。
(二)驾驶室内部各操纵件应布置合理,保证驾驶员正常操作。
(三)驾驶室挡风玻璃应用认证合格的安全玻璃。并有自动刮水器。
(四)左右各设置一面后视镜。
(五)车辆后悬应不大于轴距的55%。
(六)除后视镜外,其他部件不得超出车身。
(七)空载静态时,左右侧倾稳定角应大于35°。
(八)轮胎型号应与载质量相匹配。左右轮胎花纹应一致,前轮胎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mm。后轮胎花纹深度不得小于2mm。
(九)后车轮为单胎。
(十)货厢、车架、车桥、悬架、轮毂、轮辋等部件无开焊、裂纹,铆钉、螺栓应齐全并联结可靠。
(十一)车身无掉漆、锈蚀现象。
(十二)车辆前面保险杠右侧有号牌固定位置,车架后面中间或左侧有号牌安装架。
第二十五条 车辆排放及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六条 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基准所指不大于或不小于均含本数。



199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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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妇联机关后勤管理规定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




妇厅字〔2005〕14号



关于印发全国妇联机关后勤管理规定的通知

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全国妇联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全国妇联机关职工供暖费支付管理办法》、《全国妇联机关单身宿舍管理规定》、《全国妇联机关电话管理规定》、《全国妇联机关水电节约办法》、《全国妇联机关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6个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05年6月25日


全国妇联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

一、凡房屋所有权证明确的权属人为全国妇联的建筑物均属全国妇联房产,并同时拥有地产使用权。
二、为确保产权明晰,全国妇联委托机关服务中心依法办理各宗房地产的房产证、地产证。领取的房地产证原件须存办公厅档案处,机关服务中心保存复印件。
三、使用全国妇联所属房地产办公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规定,并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使用单位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全国妇联的房地产,如发生转租、转借行为,全国妇联有权收回其使用权,并按合同违规办法处理。
2、使用单位如需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须经机关服务中心书面报告办公厅,办公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四、全国妇联产权内及全国妇联所属单位的房地产开发、改扩建项目,均应报办公厅。办公厅委托机关服务中心按有关程序承办,上报中直、北京市建委核批。
五、开发、改扩建项目的申请、批复等有关文件,均应在办公厅资产处及机关服务中心基建房管处备案。
六、机关服务中心应每季度检查各宗房地产的使用、维修情况,每半年形成报告,报办公厅审核。

全国妇联机关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一、凡父母及本人住房均不在北京市的干部职工可申请安排单身宿舍,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机关服务中心统筹安排。
二、住宿人员应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自行调换房间,不可擅自更换房门。如确需调换房间的,应事前征得机关服务中心基建房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单身宿舍房租按规定标准收取,由办公厅财务处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减;水、电、煤气费按实际使用收费。
四、单身宿舍内不允许留客住宿。在未征得机关服务中心基建房管处和办公厅人保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宿舍作为探亲住房。
五、爱护单身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及设施,注意节约水、电,严禁使用电炉、私拉电线等,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六、房间床位安排的具体原则为,15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居住2人;8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居住1人。
七、公派出国一年以上人员的房间或床位连续三个月空闲的,房管部门有权收回该房间或床位,另作安排。
八、不需继续使用单身宿舍的人员,要及时办理退宿手续,不得私自转让。调离人员须持机关服务中心基建房管处开具的退宿通知单方可到组织(联络)部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离本机关人员或不符合单身宿舍居住条件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继续暂时借住的,须经机关服务中心基建房管处同意,并办理借房协议,借房人须按协议交纳押金及租金。

全国妇联机关电话管理规定

一、安装使用标准
1、机关各部门按在编人数,为每人安装一部分机电话。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可加装一部市内直拨电话。如需加装电话或移机、撤机,须经部门领导书面同意,由机关服务中心通讯科办理。
2、长途电话功能一般在各部门指定的分机电话上提供。如特殊需要开通其他长话业务,须经部门领导书面同意,由机关服务中心通讯科按规定办理。
3、办公楼内机关以外单位如需安装电话,可直接与机关服务中心联系。
二、话费收取与管理
1、机关各部门的电话费,由部门包干经费支出。其中直拨电话费由办公厅财务处根据电信局清单拨付。分机电话费由机关服务中心提供结算清单,各部门审核后,由办公厅财务处划拨。
2、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办公楼内电话的管理,出现移机、更改使用单位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办公厅财务处,由办公厅财务处核减电话缴费金额。
3、机关服务中心在分机话费的基础上加收15%管理费,作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每年度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三、管理维修
严禁在通讯线路上连接、加装设备或改动通讯线路,一经发现予以拆除,造成通讯故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全国妇联机关水电节约办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分析用水用电消耗,采用节水节能型设备不断改进节水节电措施。
二、对需单独计量的用水用电户分别安装水表、电表,电话单独核算,按期收费。
三、严格查水表、查电表制度,专人负责,明确建立台账。
四、增强节约用水、用电意识,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报告机关服务中心物业部。
五、经常检修电路和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耗电高的用电设施,要安排好开、关的具体时间,杜绝连续24小时工作。
七、开启空调一般在室外气温30℃以上;通常情况下,天热开启空调,时间从早8∶30到晚8∶30,较长时间离开房间要关闭室内空调。
八、日常工作中要增强节约用水、用电意识:
1、办公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
2、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关灯。
3、下班后及时关掉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和各类电器,切断电源,避免长时间待机。
4、根据室内温度适当调节空调开关。

全国妇联机关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为确保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资源节约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项目招标管理
1、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在项目设计、监理、施工中以及列入建设项目范围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进行招标。
  2、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由机关服务中心基建房管处向北京市招标办提出申请,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自行办理招标的,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5号)的要求,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事宜。
  3、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的工程,由机关服务中心基建房管处向3个或3个以上有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发招标通知书,并按招标程序组织进行。
  4、工程设备的采购,严格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设备招标管理规定》实施采购,中直管理局统筹安排的配套设施改造等项目,其主要设备由中直管理局负责组织招标。
  5、成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组织,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专业人员以及随机抽取专家5-6人组成),评委会要按照评标原则,根据标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和承诺等综合评价和比较,择优确定,并提出评标报告。
6、决标前,由招标单位依据评委会提供的评标报告,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决标后招标方必须把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单位。
  7、建立议标工程公示制度。为保证议标工程公开、透明,在评标前,对招标工程项目、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机关局域网进行公示;决标后,对中标单位有关情况在机关局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为一周。
8、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等事项的开标、评标,应接受机关纪委和中直管理局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
1、凡属需要政府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在既要保证质量又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下,凡达到技术要求的国产设备,应优先考虑购置。
  3、对产品和设备的报价,既要考虑价格,也要考虑售后服务的价格。
  4、采购先进设备时,须充分考虑设备投入的运营和管理费用,即设备的燃料、原材料消耗、维修费用和所需运行人员费用等。
  5、将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作为评标考虑因素。
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严格投资审核程序,将投资控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合理利用和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最大投资效益。
  2、组织对费用支出的审核,将工程项目划分到分部分项工程,审查每个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与单价,并按进度拟定拨款计划。
3、做好工程价款调整的控制工作,防止任意提高设计标准,扩大工程规模,增加投资费用;充分利用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保证资金支出总额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4、工程项目竣工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一并报中直管理局审计部门审计。各建设单位须严格按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   

沪卫办〔2004〕26号


各级各类医院:
  为加强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切实保证医院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的软件质量,提高HIS的应用水平,推动全市医院计算机应用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在开展调查研究及医院管理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特制订了《上海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功能规范》),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医院在HIS的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功能规范》。
  二.正在规划或还未投入实际运行的医院,必须根据《功能规范》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在具体实施前,按照《功能规范》进行论证。
  三.为保证HIS软件的质量,已建立HIS的医院必须报送我局,由我局信息中心根据《功能规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具体办法另有相关文件下发);对没有达到《功能规范》要求的医院应由开发单位(公司)及时完善系统功能。
  四.随着医院管理朝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目标的不断发展,必将对HIS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我局将适时对《功能规范》进行修订,如有好的建议或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上海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沪卫办〔2000〕19号)同时废止。原随文下发的附件《上海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2004年6月15日

  

  第一章概论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的内容要求,结合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及各级各类医院信息化工作
  发展的现状,特制定《上海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以下简称《功能规范》)。
  第二条《功能规范》要求医院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在系统规模上
  分级,在信息利用上分等,在功能要求上分为基本要求和提高要求(基本要
  求为必须实现,提高要求为可选实现),各医院在具体实施中,可视本单位实
  际情况,总体规划,选择模块分步到位,在保证实现基本功能的同时扩大应
  用规模,增加原始信息的采集量,加强各管理环节上的控制,实现更高层次
  的管理目标。
  第三条《功能规范》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评审HIS软件时提供一个基
  本依据,也是现阶段HIS软件商品化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功能规范》不对HIS软件所采用何种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
  语言编制作具体规定,而主要审定HIS软件是否符合和满足国家及医院的有
  关规定,是否具备HIS软件必须拥有的基本功能,是否能满足现阶段医院信
  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第四条HIS是指应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为医院及其所属各
  部门的病人医疗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和决策分析信息提供及时、正确和全面
  的收集、存储、处理、提取和通讯的能力,并能满足所有授权用户对信息各
  种功能需求的一个计算机应用系统。
  HIS是现代化医院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与技术支撑环境。根据医院本身
  的目标、任务和性质决定,它不仅要同其他所有管理信息系统(MIS)一样追
  踪、管理伴随人流、财流、物流所产生的管理信息,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运行
  效率,而且还应该支持以病人医疗信息记录为中心的整个医疗、教学、科研活
  动。
  第五条HIS应为医院提供各种可靠的数据及各类信息辅助决策。现阶
  段HIS不能代替医护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作出决策,也不应该限制人的决策
  行为。HIS不应该也不允许为任何错误的决策承担责任。
  手工管理是目前医院管理的基本方法,HIS在现阶段不可能立即或全部
  代替手工管理。但建立HIS不应该是简单地模拟现行的管理方法,而是根据
  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论分阶段设计建立,逐
  步替代手工管理。要把对现行管理体制的优化改革与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立有
  机地融合起来,使建成的HIS为医院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创造条
  件。
  第六条建立HIS是一项综合、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现代管
  理科学、系统论、信息论、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医学科学技术、医院
  管理学和各部门管理业务等多种学科,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第二章总则
  第七条HIS总体目标
  在先进的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支持下,在科学的医院管理思想指导下,建
  立一个符合国际发展、适合中国国情和上海特点的基本完整的HIS,具体为:
  ●支持以病人医疗信息为核心、财务管理信息为纽带、分析决策信息为
  主导的信息运作系统;
  ●支持医院的医疗事务管理,实现对医疗动态和医疗质量的宏观监督与
  控制;
  ●支持医院经济核算,实现人、财、物信息管理的计算机化;
  ●支持辅助医院的科学管理决策,提供全面、实时、可靠的基础数据和
  分析信息;
  ●支持HIS实现INTERNET/INTRANET系统结构模式;
  ●支持电子病历形成,实现包括病人全面医疗信息、有助于教学与科研
  的完整的HIS。
  第八条HIS特殊性
  HIS除具有一般管理信启、系统的共性外,还具有下述几个特殊方面:
  1.是多类信息系统的集成
  HIS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从功能上应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医学科
  研和临床教学的需求;在技术上,不仅包括一般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技术,而
  且需解决某些医疗仪器的实时信号采集与分析、医学影像处理、医学知识处理
  和临床决策支持等领域的技术问题。这样复杂的信息系统在物理上必然是一个
  复杂的计算机网络。
  2.是一个不间断运行的系统
  医院的特性之一是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运转为病人服务。HIS
  的有效性和整体性规定任何时刻信息流的中断,意味着系统功能的缺陷或系统
  故障,这就确立了系统运行不可间断的特殊地位。
  3.系统安全性要求高
  安全性是有效性和可用性的必要条件,不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数据丢失,
  或被非法修改而影响甚至停止医院医疗服务的开展。HIS的系统安全除了硬件
  配置措施外,还应在系统运行方式、软件设置、组织措施、规章制度等多方面
  加以解决。
  4.是一个实时大容量多用户系统
  病人记录的动态数据结构和数据的快速增长是个特殊问题。这种动态结
  构和快速增长决定了HIS必然是个大容量系统。医院各部门用户共同实时使
  用这个大容量系统,就必须解决系统吞吐能力和响应速度问题。
  5.系统变化的必然性
  系统必须随着卫生政策法规的改变而相应变化,因此,系统的可维护性
  就显得非常必要,必须充分考虑系统的灵活性,合理安排系统结构,尽可能做
  到以不变或小变应万变,提高应用软件的商品化程度。
  第九条HIS功能模块
  按照我国医院现行体系结构模式和管理程序,HIS可包含以下子系统应
  用软件:

  领域系统软件备注
  医疗门急诊系统门急诊挂号管理软件必须
  收费管理软件必须
  门诊诊间管理软件可选
  急诊病人管理软件可选
  门诊病人咨询服务软件必须
  医生工作站管理软件可选
  住院系统出入院管理软件必须
  住院结帐管理软件必须
  病区医嘱管理软件可选
  医生工作站管理软件必须
  医技系统药品管理软件必须
  检验管理软件必须
  放射管理软件可选
  病理管理软件可选
  手术室管理软件可选
  其他医技科室管理软件可选
  PACS图象软件可选
  教育教育管理、课件制作软件可选
  科研科研管理软件可选
  管理人事管理系统人事管理软件通用软件
  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软件通用软件
  后勤物资管理系统设备、卫生材料、总务库房、维修等管理软件可选
  病案统计管理系统病史首页编辑软件病案管理软件统计汇总软件可选
  图书情报管理系统图书、期刊、流通、读者管理软件可选
  行政办公系统各职能科室管理软件可选
  科室核算分配软件可选
  领导综合查询软件必须
  说明
  ●模块分类遵循原则:按照医院通常管理功能划分,符合大部分医
  院运转模式。
  ●在全面规划基础上,首先应考虑实现医疗、管理中医院所特有的
  应用软件。
  ●人事、财务管理软件应考虑与通用软件的标准接口为主,不一定
  需重新开发。
  ●医院领导综合查询软件在各模块的查询功能及信息综合利用功能
  中均已有要求,故不再作为一单列模块要求。
  ●所列软件作为基本模块,各医院可结合具体情况增加模块。
  第十条HIS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它的应用软件功能涉及到国家和
  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教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统
  计、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因此,评价应用软件首先
  必须保证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
  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
  第十一条HIS软件应提供友好的人机对话界面,操作简便灵活,响应速
  度快,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系统设置(或设定)和适应性修改,可适合不同
  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使用,适应不同管理模式的应用。必须要有保证对数据的
  合法、准确、可靠、完整、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HIS软件必须系统联机网络运行;重新建立的系统必须考虑系
  统外延性。
  第十三条HIS软件开发必须提供以下技术文档资料:
  ●用户需求报告;
  ●总体设计规划报告;
  ●系统(软件)分析报告;(根据需要,用户方自己产生)
  ●概要设计说明书;
  ●数据结构说明书;
  ●系统(软件)测试计划及系统测试报告;
  ●系统(软件)使用说明书;
  ●系统(软件)维护手册;
  其它有关重要文档。
  第十四条HIS软件保密防范措施
  1.重要数据,软件只能提供留有删除标记的更正功能,预防利用计算机
  犯罪。
  2.重要数据资料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从数据输入、处理、
  存储、输出严格审查和管理,不允许通过医院信息系统非法扩散。
  3.重要保密数据,要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后再存入机内,对存储磁性介
  质或其他介质的文件和数据,软件有必要加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HIS软件数据技术规范要求
  1.数据输入:提供数据输入准确、快速、完整性的操作手段,实现应用
  系统一次性输入数据技术。
  2.数据共享:必须提供数据共享功能,即系统级数据共享、子系统级数
  据共享。
  3.数据通信:必须具备数据通信交换功能,通过网络自动通信或通过介
  质(软盘、磁带、光盘…)交换数据功能。
  4.数据备份:具备数据备份功能,可分为自动定时备份、程序设定备份
  和手工操作备份。备份数据异地(异室)存放。
  5.数据恢复:具备数据恢复功能,可分为程序设定恢复和手工操作恢复。
  6.数据安全:具备数据安全和数据保密功能,数据安全按软件数据规范
  要求,数据保密按国家级保密制度要求。
  7.数据权限:必须提供数据使用权限功能,可分为基层操作者、中级管
  理者和院级决策者。
  8.数据级别:产生出的数据可分为操作数据、管理数据和分析决策数据。
  9.数据文档:具备数据文档存储功能,按数据文档规定用不同存储介质,
  有数据文件存档说明。
  10.数据字典:数据字典可分为国家数据字典、省部委数据字典、地区和
  用户数据字典。在HIS中涉及的信息分类编码,必须执行上海市卫生局颁布
  的信息分类编码原则(具体事项可与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联系)。
  第十六条HIS软件维护功能
  包括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的维护,用户权限的控制,操作口令或密
  码的设置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操作,故障排除等。
  第十七条HIS必须要设有专职人员管理。系统维护功能根据其重要性和
  用途不同可分系统级和用户级二类,系统级维护应集中设置,必须由专职人员
  负责维护操作,用户级可分布在各子系统由用户自行操作。
  第十八条承担干部保健任务的医院,对保健对象既应看作一般病人,
  保证有一般病人基本信息外,还需采集特殊信息,如保健号(7位)、级别(2
  位)、定点医院等;要支持对保健对象单独进行医疗、质量、费用等各类统计;
  应把干部保健信息看作重要保密数据,按有关规定对人员、技术、制度等方面
  加强管理,有关统计报表应统一由干部病房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打印及上报干
  部保健职能部门。
  第十九条HIS中各子系统除了必须遵循第二章总的要求外,须按各相应
  子系统规范要求,基本功能必须实现,提高功能(有“*”符号表示的)选择
  实现,也允许软件在此基础上增加新功能,实现更高要求。
  第三章医院门诊咨询服务软件功能规范
  第二十条定义
  《医院门诊咨询服务软件》是指用于各级各类医院门诊病人咨询服务窗
  口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其宗旨是方便病人就医、实现明码标价、介绍医院特色、宣传医疗政策
  等。
  第二十一条目标
  1.与医院门急诊收费系统联接,以方便病人查询门急诊医疗费用明细帐
  单及收费标准;
  2.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信息及向病人展示院容院
  第二十二条功能
  1.医院介绍
  医院概况,科室分布,特色医疗,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
  2.政务公开
  规范服务条例,投诉咨询办法;
  3.收费查询
  收费标准查询,医疗费用查询;
  4.*检查结果查询
  对非限制性检查结果提供查询;
  5.医保须知
  介绍医保有关政策、条例、操作方法;
  6.就医指南
  检查须知:介绍做物理检查前或检查中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就医须知:介绍门诊、住院、陪护、探望等就医程序和规章制度;
  7.健康教育
  宣传医学科普知识和开展健康教育等。
  第二十三条要求
  1.保证数据的动态正确;
  2.查询响应速度快;
  3.操作方便;
  4.只提供病人查询本人资料,注意对病史的保护。

  
  第四章医院门急诊病人挂号软件功能规范
  第二十四条定义
  《医院门急诊病人挂号软件》是指用于各级各类医院门急诊挂号处工作
  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医院门急诊挂号是病人到医院接受医疗服务活动的起点,亦是采集门急
  诊病人参与医疗活动信息的第一源头。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快速、全面、正
  确采集病人基本信息及方便病人挂号是工作宗旨。
  第二十五条目标
  1.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挂号室工作人员完成病人与挂号有关的各项业务
  工作;
  2.保证实现主管部门及医院领导及时、便捷地掌握门急诊病人的挂号动
  态信息,随时调配门急诊医务人员的工作力量;
  3.为门急诊收费、门诊诊间、药房、医技、医疗统计等相关系统和模块
  准确提供所必需的数据:
  4.方便地完成挂号科室的各种报表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功能
  (一)业务处理功能
  1.挂号业务:
  ●软件应支持即时挂号、自助挂号、改号和退号操作;
  ●*软件应支持预约挂号(电话、网上、医生);
  ●挂号信息中应能明确区分诊别、号别、科别、病人类别;
  ●按挂号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打印出收据和挂号凭证,产生就诊病人
  名表;
  ●建立病人主索引信息(姓名、门诊号……)。
  2.数据处理:按要求根据各轴线进行数据汇总、统计。
  3.查询统计:
  ●提供挂号人员业务工作所需了解的基本信息;
  ●提供上级规定和医院所需要的各种报表的查询和打印。
  4.诊卡管理:软件将具有发卡、补卡、挂失功能(该功能针对已使用卡
  挂号就诊的医院)。
  5.系统帮助和维护:
  ●使用说明书和系统说明书的浏览、打印;
  ●修改上机操作员的登机口令;
  ●增加、删除操作用户、修改用户属性、用户权限管理;
  ●进行有关字典(代码)库的维护:
  ●进行参数设置、系统初始化以及数据备份和维护。
  (二)综合分析功能
  1.利用病人主索引信息逐步实现门诊病案管理;
  2.利用病人挂号信息正确反映出门急诊病人的实际就诊流量,揭示病人
  就诊的客观规律和实际接诊能力;
  3.利用病人的就诊变化趋势,合理配备门急诊一线的业务技术力量。
  (三)管理控制功能
  1.严格控制门急诊病人的医疗活动正常情况下必须从挂号开始;
  2.严格把好挂号费用收入关,保证挂号工作人员按规定完成病人挂号工
  作。
  第二十七条要求
  1.软件应支持不同类型病人一次挂号可就诊一或多个科室;
  2.挂号收费能完成会计科目、收费项目和科室核算等要求;
  3.能实现挂号窗口不分科;
  4.无论哪类形式挂号,一旦确认后,可立即被其他模块所调用。
  第二十八条统一代码库
  1.门急诊科别库、诊别库、号别库;
  2.就诊人员类别库;
  3.地址地名库。
  第二十九条输入输出信息
  1.输入:基本信息,就诊信息,病人属性信息;
  2.输出:医院门急诊总人次数,科室就诊数,病人不同类型、不同性质
  就诊数。

  第五章医院门急诊病人收费软件功能规范
  第三十条定义
  《医院门急诊收费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各级各类医院门急诊收费处,协
  助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医院门急诊收费是病人参与医疗活动所必须经过的一个节点,是医院联
  系病人的一根重要纽带,方便病人、尽量缩短滞留时间是医院服务的宗旨。
  第三十一条目标
  1.根据卫生局及医院门急诊收费的有关规定,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门急
  诊收费人员完成病人与收费相关的各项业务工作;
  2.简化工作人员操作,完成对病人收费的业务,减少病人排队等候;
  3.数据的产生、修改、计算、汇总和储存要符合财务有关规定,保证数
  据的安全和正确;
  4.为门诊诊间、药房、医技等相关系统和模块准确提供必需的数据;
  5.可以根据不同需求统计汇总数据,使管理部门便捷获取所需的信息。
  第三十二条功能
  (一)业务处理功能
  1.医嘱输入
  ●支持医嘱诊间输入或收款处输入二种模式;
  ●药品输入应受到库存量控制;
  ●原则上不挂号不准收费,但对一些特殊情况应有支持,如住院病人到
  门诊付费;预约检查,在检查时要增加收费等。
  2.收款处理
  ●根据不同的人群分类(自费、公费、医疗保险、特约记帐等)进行收
  费,准确记录收费数据,并支持一个病人一次有多种收费方式;
  ●支持对留观病人或特殊病人收取预缴金、收费记帐、结束时一并结算
  的模式;
  ●有完善的现金发票管理,作废发票应有记录;
  ●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等。收费后能打印符合财务制度的
  病人报销单据(及收费明细帐单)、报销单据凭证序号必须包括有由计算机自
  动生成、不出现重号的机器编号;
  ●*支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
  3.退款处理
  ●可以按财务规定,处理尚未结帐的退费。
  4.查询统计
  ●操作员可以随时查询本人当前收费的金额,可以按时段打印收费日报
  表;
  ●可以查询每张发票的明细帐;
  ●管理部门可以实时查询操作员收费情况;
  ●按医院财务制度对收费金额进行汇总结算;
  ●统计打印各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
  5.系统维护
  ●(详见挂号软件功能)。
  (二)综合分析功能
  1.利用病人的收款信息,将医疗业务活动有机联成一体,为科学、高效
  的量化管理提供依据;
  2.及时提供各类收费的汇总数,进行收入结构分析;
  3.*根据医技收入的数据,统计出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收入。
  (三)管理控制功能
  1.管理好发票的张数,严格控制作废发票,杜绝收费管理的漏洞;
  2.控制不收费而执行医嘱的行为;
  3.对各种字典库和收费标准库的修改要有记录。
  第三十三条要求
  1.药房暂缺的药品收费时要有提示,且不能收费;
  2.记录的数据要满足会计科目统计和医院管理考核目标及医疗保险费用
  结算要求;
  3.收费确认后,其记录的数据实时被其他模块调用;
  4.发票上应有病人类别、费用比例等标识;
  5.*能接收医生诊间输入的各种收费信息。
  第三十四条统一代码库
  1.收费科目库
  2.检查、化验、治疗、手术材料等收费标准库:
  3.药品收费标准库(公费医保可以支付部分)。
  第三十五条输入输出信息
  1.输入:项目、编码、数量、日期等收费信息及医生、收款员工号;
  2.输出:医院门急诊收入状况,按人群分类统计的报表,为科室核算统
  计的报表,满足医保要求的费用库和处方库。
  第六章医院门诊诊间软件功能规范
  
  第三十六条定义
  《医院门诊诊间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各级各类医院门诊叫号护士和接诊
  医生,安排就诊病人、记录病人就诊情况和诊断处理结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诊间是医生直接为病人服务的重要场所,应方便医护人员全面获取病人
  信息、支持临床决策、进行医疗服务,体现以医疗为核心HIS的特点。
  第三十七条目标
  1.有序地安排就诊病人,管理好病人门诊资料,方便医生查询;
  2.为收费、药房、医技、急诊观察、住院等相关系统和模块准确提供所
  必需的数据。
  第三十八条功能
  (一)业务处理功能
  1.病人安排
  ●让护士实时了解本科病人挂号情况、目前候诊人数、当天接诊医生;
  ●*根据病人情况,安排接诊医生。
  2.医生接诊
  ●显示病人的初复诊情况和基本信息;
  ●直接录入病人医嘱、诊断、处方;
  ●支持医生积累具有个人特点的组套医嘱;
  3.查询统计
  ●可以查询就诊病人数,统计就诊人次、平均门诊人次费用;
  ●查询病人的历史记录和各种检查、化验的结果;
  ●可以及时了解病人的就诊和诊断情况。
  4.系统维护
  ●(详见挂号软件功能)。
  (二)综合分析功能
  1.利用记录的数据统计病人的三次确诊率;
  2.分析医生的诊断和用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3.*根据门急诊数量和病情的复杂程度科学地考核医生的工作量和医疗
  质量。
  (三)管理控制功能
  1.根据某些药品的不正常波动信息,及时进行合理调控;
  2,根据病人性质合理控制用药、检查范围。
  第三十九条要求
  1.药房暂缺的药品开医嘱时要有提示,且不能录入;
  2.能接收挂号间输入的病人信息;
  3.提供多种输入方式,诊断采用ICD码;
  4.输入完成后,其记录的数据可被其他模块实时调用。
  第四十条统一代码库
  1.疾病编码库(ICD);
  2.检查化验项目、各种治疗、材料标准库等。
  第四十一条输入输出信息
  1.输入:诊断、医嘱及相关内容;
  2.输出:医嘱、诊断、产生医疗质量统计指标;

  
  第七章医院急诊病人管理软件功能规范

  第四十二条定义
  《医院急诊病人管理软件》是指用于各级各类医院急诊预检处、急诊观
  察室,协助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急诊科(室)是抢救急、危、重症病人的主要部门之一,急诊工作的好
  坏,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病人生命的安危和医疗工作质量,它是医院
  医疗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集中反映。
  第四十三条目标
  1.根据医院急诊工作的有关规定,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急诊工作人员完
  成急诊病人与预检、收费和留观处理相关的各项业务工作;
  2.系统应充分考虑到急诊的特点,简化工作人员操作、尽量缩短病人的
  流转过程,为及时医疗奠定基础;
  3.保证管理部门及时便捷获取急诊的有关信息;
  4.为收费、诊间、化验、医技、药房等相关系统和模块准确提供必需的
  数据。
  第四十四条功能
  (一)业务处理功能
  1.急诊预检(可并入门急诊挂号软件)
  ●基本功能参照挂号软件:
  ●实时反映出各科急诊、留观、暂留人次数;
  ●显示急诊观察室的床位动态;
  ●采集急诊病人去向信息。
  2.急诊收费(可并入门急诊收费软件)
  ●基本功能参照收费软件:
  ●支持留观病人或特殊病人收取预缴金、收费记帐、结束时一并结算的
  模式;
  ●急诊留观病人要有病人基本信息录入的功能,有出入观察室的记录。
  对急诊留观的医保病人应有符合医保报表要求的各类信息,如医保凭证的记录
  等;
  ●系统应支持自动处理诊疗费、留观费;
  ●应有急诊出、入观察室的报表。
  3.急诊观察室管理
  ●基本信息采集:可从预检处或挂号处调入;
  ●急诊留观要有相应的床位管理,并有留观床位维护功能;
  ●*病史摘要输入;
  ●*有条件的医院可使急诊观察室实现病房化管理。
  4.查询统计:
  ●医疗业务查询:按疾病、时间等条件综合或单项查询;
  ●费用查询:可以查询每张发票或每一病人的明细帐单;
  ●观察室床位查询。
  5.系统维护
  (详见挂号软件功能)。
  (二)综合分析功能
  1.对急诊留观医保病人,自动生成医保有关报表,包括急诊医保病人转
  入院的数据处理;
  2.*根据急诊病人信息按类统计分析,反映本地区急诊疾病谱变化规律
  3.*按照病人的就诊变化趋势,合理配备急诊一线的业务技术力量。
  (三)管理控制功能
  1.控制不收费而执行医嘱的行为;
  2,有效保证急诊病人治疗后去向记录;
  第四十五条要求
  具体可参照挂号、收费、出入院管理软件。
  第四十六条统一代码库
  1.收费科目库;
  2.检查、化验及其他治疗收费标准库;
  3.药品收费标准库(公费医保可以支付部分);
  4.科别库;
  第四十七条输入输出信息
  1.输入:病人基本信息、收费信息、*病史摘要、诊治时间等;
  2.输出:按人群分类统计的报表,科室核算统计的报表,满足医保要求
  的费用库和处方库等。

  

  

  

  
  第八章医院出入院管理软件功能规范
  
  第四十八条定义
  《医院出入院管理系统》是指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病人入、出医院管理的
  计算机应用程序。
  医院入、出院处是为住院病人服务的重要窗口,是采集汇总住院病人信
  息的重要来源,也是住院财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十九条目标
  1.辅助入、出院处工作人员完成病人与入出院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
  2.保证实现主管部门及医院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住院病人的各种动态
  信息;
  3.有效防止各种欠漏费现象发生,加强收费管理;
  4.快速准确地进行住院病人各项统计。
  第五十条功能
  (一)业务处理功能
  1.入院管理:预约登记、接受病人入院,完成入院病人病史首页的相关
  信息登录,安排科室、床位;
  2.预交款管理:预交金录入、注销、查询及低值设置;
  3.床位管理:具有增加床位、转床、转科功能;
  4.出院管理:办理出院手续、费用结算、查询、帐单打印、空出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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